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,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与人民幸福安康的根本保障。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,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,关系党执政兴国,关系人民幸福安康,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。理清法治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系具有重要探索意义。

坚持夯实依法治国的制度根基。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重大历史任务,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领域。历史和现实告诫我们,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幸福安康,必须依靠法治。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、地域辽阔、民族众多、国情复杂的大国。要夯实依法治国的制度根基,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,大力探索和实施群防群治、共创平安的工作机制。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,推进法治国家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进程

坚持加强依法治国的队伍建设。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强大的队伍作保障。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强化法治意识,在学习和工作中要坚持带头尊法,维护法律法规的崇高地位;带头学法,切实学懂弄通学以致用;带头守法,坚决不碰法律红线,不打法律“擦边球”;带头用法,拿起法律武器为人民群众维护权益、谋取利益。要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司法行政和执治队伍,以秉公用权、公正执法、依法行政,努力提升执法司法的质量、效率、公信力,更好把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。

坚持党对依法治国的全面领导。全面依法治国,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,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,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的根本保证。坚持党领导立法、保证执法、支持司法、带头守法,对于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方向,将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和社会治理效能具有重大意义。只有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领导,才能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,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以良好的治理能力确保经济社会的发展。返回,查看更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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